一、主要职责
(一)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八)联系、指导、管理全县残疾人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淮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设4个部(室)。
(一)办公室(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秘书处)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调查研究残疾人问题及与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与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财务、保卫等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编制有关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和基础建设;负责残疾人事业科技工作,开发管理残疾人福利基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指导县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工作,宣传残疾人事业;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国内交流;开发和管理对外合作项目,办理相关事务。
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群众工作部
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草案,配合有关方面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事业的议案、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调查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联络、教育残疾人;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文体工作计划,负责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残疾人体育协会的工作。
(三)预防和康复部(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县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的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协会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才培训。
承担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教育就业扶贫部
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指导盲人按摩与盲人辅导工作;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