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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国有农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及标定地价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6-06 08:10:5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摘要:

 

淮阳区国有农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及标定地价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

 

为推进城乡地价一体化建设,支撑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 2020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 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022号)要求淮阳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制定了淮阳区国有农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项目。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计划于

 2022  7  6  10  00 分举淮阳区国有农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项目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内容为淮阳区国有农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项目

二、申请条件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淮阳区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熟悉和关注我城镇国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集体农用地的市场情况,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三、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30人以内,由区自然资源局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四、申请方式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淮阳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填写报名表格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6201700分。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五、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周口市淮阳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鑫星

电话:0394-2805336

周口市淮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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