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9年4月1日批准核发给淮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淮建选字第2019017号),由于淮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变更拟用地面积,原核发的淮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纬十一路〈羲皇大道-106国道〉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淮建选字第2019017号)于2019年4月25日拟用地面积变更为37203平方米。
淮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