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
淮阳欢迎你!
登录 注册 注册 手机APP
首页 > 办事指南
个体工商户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实施机关: 淮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十、符合条件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不收费


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清真牌、证由省民族事务工作部门统一监制,由县级民族事务工作部门审批下发。第十七条 符合条件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审批登记表》,报县(市、区)民族事务工作部门审批颁发清真牌、证。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清真寺证明 1 份 0 份
2 周口市淮阳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审批登记表 1 份 1 份 空表下载 范本预览
3 申请人身份证 1 份 0 份
4 照片 3 份 0 份
5 营业执照 1 份 0 份





 淮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