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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变更登记
实施机关: 淮阳县公安局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1、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收费法定依据:《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河南省发展和发改委员会和河南财政厅》文件(豫发改收费[2015]276号)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名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15元/本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机动车变更登记 1 份 0 份
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1 份 0 份
3 机动车登记证书 1 份 0 份
4 机动车行驶证 1 份 0 份
5 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 份 0 份
6 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1 份 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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