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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个人出卖、转让、赠送集体所有、个人...
实施机关: 淮阳县档案局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1.出卖、转让、赠送的档案非国家所有;2.出卖、转让、赠送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不具有保存价值,或具有保存价值但对国家和社会利益不产生重大影响;3.申请出卖的档案无需保密或已解密的;4.申请出卖的档案的对象是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非外国组织或个人。(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倒卖牟利,严禁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集 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倒卖牟利,严禁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拟出卖、转让、赠送的档案非国有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1 份 2 份
2 拟出卖、转让、赠送档案的目录及复制件2份 1 份 2 份
3 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1份 2 份 2 份
4 办理人的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 2 份 2 份
5 档案许可申请书1份 2 份 2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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