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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实施机关: 淮阳县教育体育局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申请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不得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因举办大型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租用除外,临时租用一般不得超过10日);
2、占用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3、不得影响公共体育设施的正常开放、使用;
4、临时占用期满应恢复原状,不得影响公共体育设施的功能、用途。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四十六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
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不;
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临时占用期满应恢复原状,不得影响公共体育设施的功能、用途 申请人自备 A4材料 1 份 0 份
2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A4材料 1 份 0 份 空表下载 范本预览
3 办事对象提出申请 申请人自备 A4材料 1 份 0 份
4 不得影响公共体育设施的正常开放、使用 申请人自备 A4材料 1 份 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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